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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发放津补贴属于八项规定吗 你应该拿多少津贴

华夏看点网09月19日小杨来为大家解答以上问题,违规发放津补贴属于八项规定吗,你应该拿多少津贴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范围

公务员工资收入由以下四部分组成:一是基本工资,包括职务工资和级别工资两项,全国实行统一标准。二是国家统一规定的津贴补贴,即国务院或国务院授权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出台的津贴补贴,主要包括地区津贴、机关事业单位特殊岗位津贴和相当于本人当年12月份基本工资的年终一次性奖金,全国实行统一标准。三是规范津贴补贴,包括工作性津贴和生活性补贴两项,各地标准各不相同。四是改革性补贴,即通过转化单位原用于干部职工职务消费和福利待遇的资金,向公务员直接发放的货币补贴。。

一是基本工资,包括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两项,全国实行统一标准;二是国家统一规定津贴补贴,主要包括地区津贴和事业单位特殊岗位津贴,全国实行统一标准;三是绩效工资,包括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两部分,事业单位原发放的年终一次性奖金纳入绩效工资,绩效工资总量由同级人民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部门核定,单位在核定总量内自主分配;四是改革性补贴。

改革性补贴是指根据规范职务消费和推进福利待遇货币化改革要求,通过转化单位原用于干部职工职务消费和福利待遇的资金,发放的货币补贴。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住房分配货币化改革补贴,包括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提租补贴、供热采暖补贴、物业管理补贴;交通补贴,包括班车补贴、公务用车补贴。

处分对象

处分档次

提示

提示

如特殊岗位津贴,要按实际工作岗位发放,不得普遍发放。

提示

中组部、人事部2008年印发的《公务员奖励规定(试行)》规定,对于公务员受嘉奖、记三等功、二等功、一等功、授予荣誉称号的分别奖励一定金额的现金,除此之外,不得设立本规定之外的其他种类的公务员奖励,不得超出标准发放奖金;其他非专门针对公务员群体的评先表彰,如劳动模范、优秀共产党员、见义勇为先进个人等依照有关规定发放。

提示

如当前改革性补贴已包含通讯、交通、住房、物业管理补贴等项目,财务上就不应再列支相关费用。

提示

如当前只有人民警察、法院和检察院工作人员在法定工作日之外可以发放补贴,其他机关公务员即使有加班情况也不能发放加班补贴;未休年休假补贴按照本人当后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其中包含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提示

中纪发〔2006〕17号等文件规定,改革性补贴等发放标准都应按省正式批准的方案执行,一律不准自行提高标准。

提示

缴存住房公积金需按照统一规定的缴存比例和缴存基数来计算,二者都不能擅自提高和扩大。

提示

中纪发〔2006〕17号通知规定,从2007年3月1日起,各单位除了执行新的津贴补贴标准以外,其他现金、实物等各种形式的津贴、补贴、奖金、福利一律停止发放。

提示

如全国总工会《关于加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通知》规定,基层工会组织可以用工会经费在国家规定的法定节日向全体会员发放少量的节日慰问品,可以组织会员观看电影、开展春游秋游等集体活动,可以在工会会员生日时送生日蛋糕等慰问品,等等,但实际操作时都应严格遵守按照省级总工会制定的标准。

认定此种行为需注意两点:一是“挂钩”是就执收执罚工作整体而言的。从1999年开始,我国对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实行比较完善的、严格的“收支两条线管理”,对各项政府非税收入(含经营性收入),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上缴国库或财政专户,由财政部门统收统支,统筹安排。如果单位(包括财政部门)将执收执罚工作与应当发放的津贴补贴挂钩,能收到钱即发放津贴补贴,否则,就不能享受津贴补贴政策。二是这里的津贴补贴依规是应当发放的。如果只是以津贴补贴的名义,实际不属于应当发放的范围的,则应按私分国有资产性质定性。这是《处分规定》增加的一种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行为,有此种行为的,给予记大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如需给予党纪处分的,应依据《纪律处分条例》第113条“隐瞒、截留、坐支国家财政收入行为”追究主要责任者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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