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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婚同居的危害 男女未婚同居的弊端)

华夏看点网08月12日小杨来为大家解答以上问题,未婚同居的危害,男女未婚同居的弊端)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鲁迅的小说《伤逝》中,子君和涓生学生时代相识相爱,不顾家人的反对,在外面租房同居。然而不到一年的时间就分手了,子君最后抑郁而终。

虽然这部小说的时代背景是民国,与现在距离遥远,但鲁迅把未婚同居中会遇到的矛盾都展现了出来。这些矛盾哪怕到了今天,也依然在同居的男女中存在。

未婚同居,对男生可能影响不大,但对女生而言,往往是弊大于利。

未婚同居后容易遇上的第一个问题,就是经济问题。

所谓“贫贱夫妻百事哀”,就连结了婚的夫妻都会为柴米油盐发愁,为手头上的拮据而争吵,更何况是没有婚姻责任的同居情侣呢?

小说中,涓生和子君都不是大富大贵的人家出身。两人违背父母之命同居后,与各自的家庭断绝了联系。

涓生还因为此事被人举报,失去了事业编制。而子君自己没有谋生能力,那时候女性在外面的工作机会又不多,所以她只能当一个家庭妇女,靠涓生养活。

涓生失业后,尝试过四处奔走找工作,但都没有着落。他开始努力写稿挣钱,但是在家里写稿,子君不但不能帮到他,她做家务的声音、喊他吃饭的声音,还总是打断他的思绪。

为了寻求安静,涓生每天去图书馆工作。可是回到家后却要面对子君幽怨的眼神,恼恨的言语。

涓生挣不到钱,被贫穷折磨得死去活来的时候,曾想过扔下子君,因为他的钱只够养活自己,继续带着子君,两人都会被沉下去。他甚至想过让子君去死,这样自己也算解脱了。不过他很快就打消了念头,开始自责忏悔。

“人穷志短”“穷生恶计”

人在陷入极度贫穷,且没有办法创造收入的情况下,容易丧失良知和志气。

涓生还算是好的,他虽然想过抛下子君,让她去死,但并没有付诸行动。也没有对她拳打脚踢,逼着她卖身挣钱。

而在现实里,当一个男人被逼到山穷水尽的地步,真的会做出伤天害理的事情来。社会上出现的“男子杀死同居女友”的新闻,很多都是经济问题导致。

所以,在经济条件不宽裕的情况下,男女情侣不适合同居。同居之后,如果两个人能携手共进,持续稳定地创造更多收入,那还能继续恩爱下去。但如果生活不顺,两人就容易心生抱怨,落入更加赤贫的境地。

当然,现在大城市房价高,很多在外地打拼的情侣选择未婚同居,是为了节约生活成本。有的女孩子找一个有钱男人同居,就是为了寻找衣食依靠。

但吃人嘴短,拿人手短,得到某些东西的同时,也意味着要失去什么。靠同居来解决自己的衣食问题,往往要以牺牲色相、尊严、名誉为代价。

爱情是靠吸引产生的,越神秘越让对方有新鲜感。而同居会让彼此真实的一面暴露在对方面前,包括优点,也包括缺点。

小说中,涓生和子君同居后,不过三星期就渐渐读遍了她的身体、她的灵魂。

关于身体,从动物本能上来说,男人获得了女人的身体后,就会停止对她的追逐。

而未婚同居,让男人提前享受了性权利,却不用负任何法律责任。哪怕女方有了孩子,他也照样可以逃之夭夭。

涓生是个知识分子,不是浅薄好色之徒,他没有厌弃子君的身体。比身体更让他难以忍受的,是子君的灵魂。

子君与涓生刚开始谈恋爱的时候,是个很有文化素养的女孩子。他们一起谈家庭专制,谈男女平等,谈易卜生、泰戈尔、雪莱……子君总是微笑着点头,满怀好奇地看着他,像个孩子一样。

而同居以后,子君把自己文化上的灵性,都消磨在了琐碎的家务事中。她养鸡、养狗,洗衣做饭,成了个平庸的家庭主妇。

这一方面是因为当时的社会条件不好,没有什么就业岗位,子君只能成天待在家里。

而另一方面,子君自己也胸无大志,她就喜欢干这些养鸡养狗的事。涓生不让她干,她还是如此。

女人在找到自己的爱情归宿后,容易产生惰性,对男人形成依赖感。

涓生失业后,子君并没有跟他一起想办法解决问题,反而表现得更加怯弱,只会一味地依附于他。

当涓生对她表现出厌恶、不耐烦的情绪时,她就开始幽幽怨怨,无理取闹,怪他是不是不爱她,不想要她了。

涓生刚开始还会照顾她的情绪,哄一哄她,最后实在没耐心了,对子君说出了真话: “我已经不再爱你了。”

就此,子君的爱情世界轰然倒塌——

她的脸色陡然变成灰黄,死了似的;瞬间便又苏生,眼里也发了稚气的闪闪的光泽。这眼光射向四处,正如孩子在饥渴中寻求着慈爱的母亲,但只在空中寻求,恐怖地回避着我的眼。

爱情这东西,原本就来得快,去得快。彼此之间相互了解熟悉后,就不会被对方吸引了,甚至还会对彼此的缺点感到厌烦,没有人会一辈子始终如一地爱另一个人。

很多夫妻能相濡以沫,白头到老,靠的往往是一纸婚约的法律约束,抚养孩子的亲情约束,家族联姻的伦理约束。

而未婚同居,以上约束都没有,爱情散去后,自然也就没有在一起长期生活的可能。

在民国时期,未婚同居的现象是少数,不为世俗礼法接受。所以,那时候子君和涓生同居,所面对的舆论压力巨大,背负着伤风败俗的骂名。

他们同居后,如果能一直恩爱,白头到老,别人也不会多说什么。像鲁迅和许广平也属于未婚同居,但他们生了孩子,并且许广平一直照顾鲁迅到他去世。外人对他们的感情理解的多,唾骂的少。

可是子君和涓生最后分手了,外界的流言蜚语是他们难以承受的。

子君和涓生吵完架后,涓生出去躲了几天。而等他回来的时候,子君已经被家里人接走了。

在涓生看来,子君是脆弱的,离开了他只能回去找家里人依靠。可是一个未婚女子,冒着不知廉耻的骂名跟他同居,跟他分手后,还能去哪里?

她回到家后,要面对父母的责骂、亲戚的指点、外人的议论。可能再也不会有适龄的未婚男子来上门提亲了,有求娶的,只要听说了她有跟人同居的过往,就会退避三舍。毕竟,人都是自私的,条件好的男人,谁不想要一个冰清玉洁的女孩呢?

所以子君最后抑郁而死是在情理之中的事,涓生不对她负责任,外人也会轻贱她、耻笑她,她的心理压力很大。

我们现在倡导自由恋爱,未婚同居的现象很多。尤其是许多年轻人都在外地打拼,大城市里人口流动性强,且周围都是陌生人。未婚同居容易达成,也容易被外人接纳,谁也不会指指点点。

但是,未婚同居后如果分手了,男女双方再找对象,也是有一定阻碍的。跟人同居过就相当于二婚,拉低了自己在婚恋市场的价值……

比如我自己没有跟人同居过,找对象就不想嫁一个有同居史的男生,除非对方其他方面的条件非常优秀,要不然真觉得委屈了自己。

同样,一个男生在找对象的时候,如果听说女方跟别人同居过,也是会介意的,很多男人都有处女情结。

不过,在这方面,男女不能双标。如果自己跟别人同居过,就不能要求对方是处男或处女。

所以综上所述,婚前同居,存在很多弊端。如果两人最后能成,这些弊端都不是问题。但是如果不能成,这些都会给彼此以后的生活带来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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