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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埃及象形文字的法国语言学家 古埃及象形文字

华夏看点网08月29日小杨来为大家解答以上问题,解读埃及象形文字的法国语言学家,古埃及象形文字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由此看来,hieroglyphic其实是一种比较完备而成熟的文字体系。正如西方学者所指出的那样:“它像我们今天使用的字母文字一样,能准确地表达各种复杂的语言信息。”

2. 国人对象形文字的界定

何谓象形呢?我国学界认为所谓象形,顾名思义,就是像实物之形。也就是说“用线条符号把客观事物的具体形状描摹出来”。所谓象形文字,就是利用象形方法造的字,指“符号形体像语词所代表的客观事物具体形态的文字”。例如,中国古代象形字“草”,其符号形体所像的就是该语词所代表的客观事物的具体形状。实际上,象形文字一说是中国学者的传统提法。这种认识源于古代的“六书”以及东汉文字学家许慎对“六书”的解释。许慎在《说文解字》中说:“象形者,画成其物,随体诘诎。‘日’‘月’是也。”简言之,可以用四个字概括,即“字如其物”。

3. 象形文字与图画文字

有趣的是,在国外则不存在象形文字这一说法。西方学者使用图画文字(pictogram或pictograph)这一名词。然而,我国学界对图画文字这一称谓,则似乎甚为陌生。使笔者吃惊、迷惑的是,《中国大百科全书·语言文字卷》(1988年版)竟没有收集“图画文字”这一词条。

那么,图画文字与象形文字二者究竟是什么关系呢?对这一问题,我国学界存在不少误解,把象形文字与图画文字硬性区分开来。笔者曾就此问题请教过几位文字学研究者,他们声称两者不是一回事。但要他们讲出个子丑寅卯来,则含糊其辞,显得力不从心。有的学者强调说象形文字是图画文字抽象化的产物。那么,究竟“抽象化”多大程度,才算象形呢?《中国大百科全书》语言文字卷中对“象形者,画成其物,随体诘诎”中的诘诎一词是这样解释的:“诘诎,犹言屈曲。极言重视物体之状,不敢省简。”既然曰“不敢省简”,那么怎样抽象化呢?故,象形者,图画也。因此,我们似乎有道理将象形文字与pictogram对译。

《大美百科全书》中对图画文字(pictograph)强调说:“图画文字只是一种原始的文字。高度发展后的形式则称为hieroglyphic。”

显然,西方学者把hieroglyphic与图画文字界定开来,不承认两者是等同的。因此,我们把hieroglyphic对译成“象形文字”或“图画文字”,都不妥当。

4.“貌”与“神”

学界认为,对不同民族的文字的比较研究,一般要在深浅不同的两个层面上进行,“一个可称为表面形态,一个可称为内在机理”。笔者在此简称为“貌”与“神”两个层面。“貌”是文字的形体特征,“神”是文字的内在机理,即灵魂之所在。

比较hieroglyphic与中国古代的象形文字,在表面形态上看来,彼此很相似,即“貌似”。这是由于地球上的物体,不同民族的人们对其固有的特点的认识相同而造成的。比如,太阳是圆形的,因此,不论是古代中国人,还是古代埃及人都在其文字中把太阳画成⊙。但是,文字形体上的相同或相似,不足以证明不同文字体系之间内在机理上的一致性。从“内在机理”层面上比较一下hieroglyphic与中国古代的象形文字,前者以形表音,整个文字体系的灵魂是拼音;后者则以形表意,字如其物,两者相去甚远,即“神离”。由此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hieroglyphic与国内学界所说的象形文字有着根本的区别,它们“貌似”而“神离”。

澄清了以上几个问题之后,我们不难发现:将hieroglyphic对译为“象形文字”,错矣!其原因总结如下:

第一,hieroglyphic中的绝大多数图形符号失去了象形(即“以形表意”)之功能。它虽然始终保持着图形面貌,但业已失去图形本身所表示的意义,而转化为标音符号,即“以形表音”,成为最原始的“字母”。

第二,hieroglyphic在向祭司体、世俗体的转变过程中,符号的外形发生了较大的改观,使得古埃及文字失去了象形之特征。

第三,古埃及文字体系的灵魂是拼音。该文字借用图形符号表音,即以形表音,是一种界于表意文字与表音文字之间的文字类型,是世界拼音文字的滥觞。它在人类文字发展进程中占据极其重要的地位,是人类文字从表意向表音迈进的“敲门砖”。

三、我国文字学界有人意识到了将hieroglyphic译为“象形文字”的错误,而史学界仍以讹传讹

将hieroglyphic对译成“象形文字”,会引起诸多混乱,使人产生不少误解,无法认清古埃及文字的本质。这种对译,表面上看十分巧妙,实则是一种误译。这种错误的根源在于当时国人对古埃及文字的认识比较肤浅,只注意到了其表面形态,停留在感性认识上,对其内在机理缺乏深入的了解,从而拘泥于表面认识而盲目套用中国文字学界之传统提法——“六书”中的“象形”说。乃至以讹传讹,发展到今天。

庆幸的是,在我国学界,文字学前辈周有光先生已经意识到这一讹误。在有关对古埃及文字的论述中,他尽量避免使用“象形文字”这一名称,而是使用“圣书体”或“碑铭体”等称呼。他指出:“以前把它(hieroglyphic)译为‘象形文字’,这有点似是而非……”遗憾的是,由于习惯势力的影响,这一问题一直没有引起我国学界应有的注意。

在我国史学界,把古埃及文字称为“象形文字”的这种叫法仍一直在沿用。由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的《世界史》教科书中这样说,“古代埃及人创造了自己独特的文字——象形文字。”国内埃及史论著中也声称“古代埃及文明最伟大而独特的成就之一是象形文字的发明”。刘文鹏教授似乎已经意识到这一提法的准确性,在所著的《古代埃及史》中,对这一问题讲得比较含蓄。他说:“古代埃及人使用的文字,我们概括其形体特征,习惯于把它称为象形文字。”

四、建议性结论:将hieroglyphic译为“圣书文字”

孔子曰:“名不正则言不顺,言不顺则事不成。”那么,对hieroglyphic一词我们应该怎样处理呢?古埃及人把文字视为神圣之物,把它们称为“神的言语”。古埃及有文字之神,名叫托特(Thoth)。据说是托特发明了文字。因此,笔者建议我们不妨借用古埃及人的称呼,把hieroglyphic译为“圣书文字”,这样既符合古埃及人的传统,又恰合hieroglyphic一词的本意,岂不两全齐美?希望我国学界对hieroglyphic一词能引起重视。各类辞书中不要再把hieroglyphic对译成“象形文字”;同样,也不要把“象形文字”对译成“hieroglyphic”。另外,史学界对这一问题亦需要提到议事日程上来,请不要再以讹传讹,对古埃及文字的提法应进行修正。(本文撰写过程中得到刘文鹏教授的悉心指导,谨致谢意。)

原载《世界历史》

作者:王海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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