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看点网09月07日小杨来为大家解答以上问题,打工人的心声深度解析,打工人的灵魂三问)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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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工人的心声深度解析
近期,“发朋友圈‘羡慕按时发工资’被开除”“员工不服从加班安排被解雇获赔20万”等话题霸占热搜排行榜,作为“打工人”的我们该如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在“五一”国际劳动节即将到来之际,4月28日,正义网邀请天津市河西区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二级检察官祁白羽开讲第31期检察官公开课,为大家送上劳动者权益保护大礼包!
上下班路上出车祸,算工伤吗?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职工在上下班途中,遇到交通事故,是可以认定为工伤的。但是认定工伤需要具备三个条件,一是上下班途中,二是遭到交通事故伤害,三是事故发生非本人主要责任。”祁白羽说。这三个条件乍一看比较清楚,但是在实践中往往很难简单明了地直接适用。
2015年8月,A公司雇佣小王为该公司厨师,负责做早餐和午饭,其余时间由小王自行安排,并为小王提供了宿舍。2016年7月23日下午2时许,小王驾驶自有的三轮电瓶车离开单位回家,下午4时许小王从家中拉上水桶后驾驶电动三轮车离家返回单位,途中顺便给家里拉水,当行驶到供水站门前路段时,被小周驾驶的三轮摩托车在超车时从后侧刮擦,小王从三轮车上摔倒在地,受重伤,经医院抢救无效,于当日死亡。2016年7月29日,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认定小周负本起事故的全部责任。
本案直至2020年4月,才通过法律程序认定了属于工伤,为何用时如此之久?祁白羽表示:“本案最大的争议点在于,对于‘上下班途中’的判断,即去往单位的过程中,顺便进行了个人事务,是否能够认定为属于上班途中。”
小王从家出发前往公司的路途中,又为自己家拉水,实际上小王在这段“途中”具有双重目的,而法院认定这种双重目的的行为属于“上班途中”的情形,其关键就在于综合考虑社会一般人的认识和工伤保险制度的设计价值。
祁白羽进一步表示,从一般的社会常识和人们的普遍行为模式看,要求在上班途中,必须专心致志地走路、开车,不得有其他任何行为,不得干任何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是一种“反人类”的要求。
当然,并非所有上下班途中发生意外事件受伤或死亡的,都能认定为工伤。对此,祁白羽向大家分享了一个案例:
2018年10月4日,小周在吃早餐时喝了一瓶啤酒,随后驾驶摩托车去往工地,在超速闯红灯通过路口时,与第三人驾驶的电动车发生碰撞,造成小周受伤、两车损坏的交通事故。经交警部门认定,小周承担事故全部责任。人社部门对小周所受伤害不认定为工伤,小周向法院起诉后,法院判决维持行政行为。
“在这个案件中,小周无法认定工伤的理由非常明显,就是在交通事故中承担了全部责任。在交通事故中承担主要或全部责任的,必然意味着违反交通管理法规,在这种情况下,即便是发生在上下班途中,也不能享受工伤待遇。”祁白羽提醒网友,无论什么时候,一定要遵守交通法规,依法有序出行,否则,发生违法交通事故所要承担的不利后果,可能会超出一般人的想象。
员工被辞退,合法权益怎么保护?
近年来,大规模裁员的新闻屡见不鲜,劳动者该如何保护自己的权益?祁白羽介绍:“裁员实际上就是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根据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有三种情形,分别是非过失性辞退、过失性辞退和经济性裁员,三种解除合同的形式均需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
根据法律规定,如果公司以无过失性辞退或经济性裁员的方式和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如果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计算。
提到辞退,近期“朋友圈发‘羡慕按时发工资’竟然被开除”的话题备受关注。今年4月,有网友爆料称,自己发了条朋友圈,内容是“羡慕人家工资按时发放”,一个同事评论“我也羡慕”,结果两人竟因此被公司一并开除。涉事的公司在开除通报中说:“两名员工私自在朋友圈乱发,对公司造成极其恶劣的影响,工资结清,予以开除。”之后,据该公司负责人回应称确实存在这样的事,领导刷到朋友圈内容,觉得员工没有集体性和凝聚力,拖欠工资属于公司正常现象。新闻一出,很多网友都认为公司做得太过分,那么,这种辞退是不是合法的呢?答案肯定是否定的。
在我国,公司单方合法地解除劳动合同只有三种类型,该公司辞退员工完全不符合无过失性辞退和经济性裁员的规定,那么是否符合第三类过失性辞退的法律规定呢?
过失性辞退,就是指员工在工作中具有过失或过错,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害而被辞退的情况。仅从公司通报上看,员工被辞退原因可能是发朋友圈和评论回复的行为,严重违反了公司的规章制度。对此,祁白羽表示,一个公司的规章制度,是必须在法律的框架内设定的。如果员工对外散播违法信息,或对外私自泄露公司秘密,公司以规章方式禁止该行为是可以的。但如果员工所发表的是真实的信息,又不涉及公司商业秘密,并且公司的行为属于违法犯罪,那么作为公司,是不能以任何方式对此予以禁止的。
公司不缴纳五险一金,
换成工资合法吗?
社会保险制度是为了保护劳动者而创设的,五险一金,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及住房公积金,每一项都和我们的生活密切相关。
现在,在一些不法人员的鼓吹下,一些刚参加工作的年轻人,对五险一金有错误认识,认为缴保险影响了自己到手的工资收入。祁白羽表示,这实际上不合算,五险一金的“五险”决定着我们生活质量的底线何在,有没有应对重大风险的能力,“一金”帮助我们用更低的成本购买房屋,并且社会保险是有财政补贴的,职工实际享受的待遇,是远超单位和个人缴纳部分的,可以说,五险一金经过几十年的实践,已经充分证明了其社会福利制度的本色。
用人单位以任何形式为由不为职工缴纳五险一金,都是违法的,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都是强制性缴纳的,这是用人单位的一项义务。如果用人单位不给缴纳,那么职工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或者要人社局、社保局依法处理。用人单位未及时缴纳足额社保或公积金的,行政管理单位应责令限期缴纳,并加收滞纳金,或处以罚款,甚至申请法院查封、扣押、拍卖财产。
来源: 检察日报正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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