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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乙两种商品原来价格之比为7:3(甲乙两种商品原来的单价和为100元)

今天小编苏苏来为大家解答以上的问题。甲乙两种商品原来价格之比为7:3,甲乙两种商品原来的单价和为100元相信很多小伙伴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1、调价后两种商品的单价和:100*20%=20元 假设都提高40%,即提高了100*10%=40元 这和实际提高20元差40-20=20元,就是甲商品降价10%造成的。

2、所以,甲商品原价:20/[(40%-(-10%)]=40元 乙商品原价:100-40=6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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